3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,据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,被警告,并处罚款27.7万元,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
1.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;
2.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,未按规定收缴假币;
3.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。
同时,杨*(时任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)对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,被处罚款1.3万元。
上一篇:中泰证券资管:2025妇女节,你真的夸对了吗?
下一篇:突发!美国计划关闭十几个领事馆,还在考虑关掉更多!大量当地员工面临解雇……
申万宏源策略:大显身手正当其时,布局民企“第一集团”
麦当劳怎么用AI?运营、客服和个性化营销!
拉美电商巨头MercadoLibre在墨西哥投资34亿美元
奈雪的茶:预计2024年收入约为48亿元至51亿元
突然!俄罗斯宣布:全线大规模进攻!
国盛宏观:2月CPI为何再度走弱?降息降准会远吗?
【光大金工】A股波动或持续上行——金融工程市场跟踪周报20250309
签了!127亿元市值A股公司,联合拿下44.52亿元算力大订单
有话要说...